2035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或减少三千万

2023年以来,北京、广州、济南、大连多地发布了义务教育学位预警。这些学位压力源自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当年出生人口的大幅增长。

但从2017年起,我国出生人口持续快速下滑,从当年的1723万人降至2022年的956万,人口出生率减少46.7%。出生人口大幅波动,也对不同教育阶段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

中国正式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教育如何应对人口之变?各地政府又该如何根据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科学规划未来数十年的教育资源配置?城乡之间的教育差异是否会进一步拉大?

2035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或减少3000万

现在妇产科已经从过去的床位紧张到过剩,幼儿园这两年也没以前那么难上了。所以,最先感受到人口负增长的就是学前教育,目前这个阶段受到的冲击最明显,但从更长期来看,义务教育未来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

我们团队用模型预测了2020~2035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人口变动,发现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先短期缓慢上升,在2024年达到峰值约1.46亿,随后呈现加速下降趋势。2025~2028年平均每年学生以一两百万的量级在减少,2028~2035年每年减少三四百万的规模。具体而言,小学学位需求峰值出现在2024年,比2020年多出了约485万,初中学位峰值稍晚,出现在2029年。最终至2035 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将比2020年的1.4亿减少约3000万。实际上,当时我们做预测时使用的总和生育率数字是1.5,但2021年的总和生育率已经降到了1.15,现实可能比我们所预测得还不乐观。

中国新闻周刊:在校生减少3000万,学校是否也要相应减少?

乔锦忠回应道:事实上,自2003年以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一直呈减少趋势,2020~2035 年期间将继续延续这一趋势,而且下降速度逐步加快。预测表明,2035 年全国小学、初中需求数分别为9.28万和4.79万,较2020年分别减少5.14万和0.38万。显然,人口负增长对小学影响比初中要大,因为小学在规划时分布更密、服务半径更小,所以总体基数上也更大,而初中辐射的面积更大一些,所以存在更多冗余空间。

也就是说,由于生源减少,12年后,小学数量将至少减少一半,未来哪些学校可能会第一波关停或倒下?

总的来说,未来教育供求关系一定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带来的结果有两个:一方面是学校出现招生困难,部分会倒闭;另一方面,随着生源减少,学校自然而然就要转向小班化教学,班级规模会缩小,生师比也相应降低,老师也终于有条件从主要关注班级控制,转向更关注每个个体,这客观上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世界上其他经历了“人口塌陷”的国家在教育上也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趋势:未来中国的义务教育肯定要走小班化、提升质量的道路。

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教育供求关系变化过程中,办学条件标准调整的时机很重要,因为各地所需学校数量的多寡既与学龄人口规模有关,也与办学条件标准有关。比如现在教育部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未来这一标准到底应何时调整、怎么调?个人认为应尽量避免在学位需求波动较大的年份,简单大规模建设或撤并学校。政府在建设和撤并学校时,还应灵活调节办学标准,共同应对学龄人口增减。适时调节办学条件标准,比如对班额的调控,能使学校供给保持相对稳定,有一定量冗余,避免财政资源浪费。如果仅为了满足高峰时的需求,过量新建学校,学龄人口在达峰后迅速下降,大量新建学校可能就会形成资源浪费。

为应对这些过剩,除缩小班级规模、降低生师比外,未来应在稳定部属和省属师范大学招生计划的同时,逐步减少师专和高职高专的师范生招生,保持一定的师资规模和质量。另外,师资培养体系也要调整,调整师范专业设置,扩大音、体、美、劳、通用技术、学前、托育和特教等学科招生人数,减少文化科目招生计划。实际上,现在的师资供给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缺编,语数等大课类老师相对容易过剩,而艺术、体育、科学等小课类老师更为短缺。

但在大方向上,总量上,资源一定要向城镇倾斜。未来15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会不断向城市聚集,根据测算,与2020年相比,城区在2026 年(高峰年份)需新建小学4000 所,2030年(高峰年份)新建初中4000所。城镇地区教育公共财政预算事业费所需增加额远大于农村地区,2020~2035年年均增加555.25亿元。不过,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加剧,养老、医疗、卫生保健方面不断增长的财政需求肯定会挤占教育经费,这也是没办法的,人口结构的变化未来必然会影响到教育经费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占比。

未来教育资源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农村向城市转移这个大趋势,调整一定不能过于滞后。调整过程中,城市化率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参考指标。在逆城市化现象出现之前,把教育资源优先投向城区是更有效率的,也能更好保障最大多数的学生接受更优质的教育。

义务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开始实施的,在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被正式通过之后,九年义务教育就明显地成为了一项更加强制性的权利与义务,公益性、普及性和强制性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